法院指出,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照片给原告造成了心理痛苦、社会尴尬和个人被侵犯的感觉,考虑到内容可以迅速在网络上传播。法院解释说,非物质损害不能用固定的财务标准来衡量,但必须考虑行为的严重性、损害的程度以及不法行为与所受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法院得出结论认为,需要财务赔偿来弥补损害,并认定5万迪拉姆是公平和相称的金额,基于侵权的性质以及隐私泄露所确认的精神损害。她还要求赔偿金的法定利息和法律费用的报销。民事诉讼是在刑事判决之后进行的,被告被定罪,罚款5万迪拉姆,被勒令立即删除图片,并被禁止使用网络三个月。法院指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隐私和个人尊严,造成了已证实的道德损害。阿布扎比一名女子被下令支付5万迪拉姆(1.36万美元)的赔偿金,此前法院裁定她未经许可在Instagram上发布另一名女子的照片侵犯了其隐私。阿布扎比家庭、民事和行政案件法院认定,被告非法使用信息技术在未经原告同意且超出法律允许范围的情况下发布了该图像。原告曾提起民事诉讼,要求10万迪拉姆的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理由是未经授权的发布造成了心理困扰、声誉损害和社会尴尬。
阿布扎比女子因未经许可发布照片被罚款
阿布扎比法院命令一名女子支付5万迪拉姆的赔偿金,理由是未经许可在Instagram上发布另一名女子的照片侵犯了隐私。法院裁定被告的行为造成了精神损害并侵犯了原告的尊严。